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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中心2022年法治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2-07 10:59 信息来源:市金融工作中心 浏览次数:

2022年,市金融工作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工作各项任务。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温岭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浙江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2022年法治温岭建设重点工作》,市金融工作中心高度重视,中心主要负责人亲自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并就下阶段如何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金融保障,部署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一是主要负责人负责全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政策文件,加深对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的学习研究,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完善法制建设工作制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计划,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办公室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加强与司法局、人民法院等部门沟通,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总结,积极贯彻落实法制建设相关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

(三)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二是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通过政务公开的网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支出等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完善决策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通过咨询会等形式,提高论证质量。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全中心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对我中心负责起草的政策措施,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政策措施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

(五)强化金融风险监控。一是积极帮扶企业,“两链”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按照“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的原则,通过分类帮扶,积极沟通,权利协调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问题,建立“两链”预防和化解领导小组,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完整覆盖、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出险信息统计制度,通过全市银行以及各镇街道的出险企业统计表,详细掌握风险变化情况。二是开展非法集资处置,加强防非力度。出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各金融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提高金融风险的能力。三是根据《浙江省金融监管条例》以及其他民间金融机构监管办法,每年组织对市内民融中心、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开展常规性备案管理和业务监管,防范隐性风险发生。建立民融中心监管系统,规范民融中心业务,降低民间融资风险。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出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各金融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提高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在温岭日报上刊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切实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