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决策 > 重大决策

关于公布《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09:12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的要求,现将《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24日              

附件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名称

决策

主体

承办

部门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等决策程序)

计划决策时间

1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修编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中和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等决策程序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