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做好2023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15:2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2022年,全市在市委、市政府及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实现“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目标,全面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督导、踏查铲毒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禁毒条例》有关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市禁种铲毒成果,努力实现全市范围“零种植”目标,根据浙林防[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是治理毒品问题的源头举措和基础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禁毒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深入林区、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讲“种毒违法、种毒必究”“不让一粒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普及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生长规律和识别方法,公开曝光禁种铲毒典型案例等,形成积极正向的舆论氛围。要紧紧抓住毒品原植物播种、出苗、收获等关键节点,对非法种植高危地区和人员进行重点走访,对潜在种植户进行警示,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二、全面踏查,严格执法办案

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在禁种铲毒工作的作用,共同做好禁种铲毒工作。各镇(街道)、各派出所(警务区)、各自然资源所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铲毒行动,通过空中、地面联合铲毒的工作模式,对山林、废弃房屋和高层建筑楼顶等地形复杂、踏查难度大的区域,依托无人机弥补踏查漏洞,形成“天上、地下”共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不漏过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种植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范证据收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等规定,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物建信息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活动线索,用足用好举报奖励办法,形成对非法种植活动的强大震慑。

三、联防联动,强化协同共治

要坚持联防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禁种铲毒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合作机制,互通信息,协同共治,适时开展联合铲毒行动。林业部门要充分依托林业基层单位和护林员队伍,结合护林防火、资源管护、绿化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加大巡山、踏查的密度和力度,及时摸排发现和铲除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要将铲毒工作与春耕备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农田种植情况摸排;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禁种铲毒信息网络,及时查处非法提供种子和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惩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要加强与药监、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其非法制品、文字、图案等非法添加、使用的执法打击力度。

四、强化督导,建立长效机制

工作开展情况和铲毒战果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禁种铲毒情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切实掌握辖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规律、特点和发展动态,牢牢把握禁种铲毒斗争的主动权。同时,切实加强对村居(社区)禁种铲毒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我市禁种铲毒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厉行禁毒方针,下先手棋、打主动仗,打防管治一体推进,深入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策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保障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居(社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7日


温自然资规发【2023】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