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0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3年度温岭市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2023年度温岭市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度温岭市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河道鱼类资源,构建良好生态环境,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顽疾,保障河道行洪能力,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起至 2023年7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上旬)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各镇(街道)要以地毯式清理河道地笼网为目标,以点带面开展粘鱼网、电捕鱼等行为的打击,加快细化实施方案,严密动员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和宣传发动到位,并于2月17日前报送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月上旬)
围绕排查整治这一主线,全面开展全市各镇街范围内河道自查自纠,有条件的镇街可实施线索奖励。各镇(街道)要组织各级河长、志愿者、保洁队伍等对所属范围内河道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通过“河面整治+巡查”的方式,将河道内的地笼网非法渔具进行集中收缴处置,并对河面漂浮物开展清理。对于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清理数量至市农水局。
(三)点上整改阶段(2月上旬至4月下旬)
根据台州市“七张问题清单”要求,松门镇、箬横镇要即时开展镇域范围内河道地笼网全面清理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销毁一起,坚决保持对“非法捕捞”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发现查处电捕鱼事件必须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做好经验做法提炼,落实专人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水局。
(四)督查核查阶段(6月份)
市农水局将会同市环综中心、市港渔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各镇街自行清理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将以督查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各镇(街道)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治,并根据要求将相应的整改情况上报市农水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五水共治”,打造幸福河湖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奖惩。专项行动已纳入今年河道保洁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温岭市河道巡查保洁长效及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温治水办〔2016〕66号)执行,对活动不够重视、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治水护水,提升全民保护水环境意识。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2023年度温岭市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温岭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度温岭市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河道鱼类资源,构建良好生态环境,清除妨碍河道行洪顽疾,保障河道行洪能力,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河道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起至 2023年7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上旬)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各镇(街道)要以地毯式清理河道地笼网为目标,以点带面开展粘鱼网、电捕鱼等行为的打击,加快细化实施方案,严密动员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综合保障到位和宣传发动到位,并于2月17日前报送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月上旬)
围绕排查整治这一主线,全面开展全市各镇街范围内河道自查自纠,有条件的镇街可实施线索奖励。各镇(街道)要组织各级河长、志愿者、保洁队伍等对所属范围内河道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通过“河面整治+巡查”的方式,将河道内的地笼网非法渔具进行集中收缴处置,并对河面漂浮物开展清理。对于媒体曝光、群众举报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清理数量至市农水局。
(三)点上整改阶段(2月上旬至4月下旬)
根据台州市“七张问题清单”要求,松门镇、箬横镇要即时开展镇域范围内河道地笼网全面清理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销毁一起,坚决保持对“非法捕捞”的高压打击态势,在发现查处电捕鱼事件必须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做好经验做法提炼,落实专人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水局。
(四)督查核查阶段(6月份)
市农水局将会同市环综中心、市港渔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各镇街自行清理情况开展督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将以督查问题清单进行交办,各镇(街道)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治,并根据要求将相应的整改情况上报市农水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五水共治”,打造幸福河湖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奖惩。专项行动已纳入今年河道保洁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温岭市河道巡查保洁长效及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温治水办〔2016〕66号)执行,对活动不够重视、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治水护水,提升全民保护水环境意识。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