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松门镇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10:47
信息来源:松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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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 本次清理的结果
经过清理,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4件,拟修改1件,宣布失效3件。
四、 清理结果的公布形式
对于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正式发文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群众查阅、使用。
五、 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由松门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联系人陈欣昱,联系电话:0576-8905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