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101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42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29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1〕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 号)、《关于印发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农水〔2021〕278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项目的通知》(温农水〔2023〕223号)的有关要求,经组织评审,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由温岭市石桥头镇黄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温岭市石桥头镇黄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220万元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拨付。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详见附件2)。
二、严格项目管理。根据温农水〔2021〕278号文件要求,要明确项目责任人,落实项目实体工程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移用、挪用、套用资金。项目单位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对列入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不得虚列支出、虚假会计凭证,严禁“白条”、非法票据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要强化项目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性质、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投资规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加强绩效考核。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影响力和带动力。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整理文件材料和档案,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建设成效。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温岭市石桥头镇黄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 | |||||
二 | 项目镇(街道)(印) |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 | 潘海龙 | |||
三 | 项目承担单位(印) | 温岭市石桥头镇黄西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负责人 | 汪云林 | |||
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温岭市石桥头镇横湖新村 | 联系电话 | 13626602815 | |||
五 | 土地性质或来源 | 租赁 | 是否粮食功能区 | 否 | |||
六 | 项目建设年限 | 2023.11-2024.04 | |||||
七 | 项目类别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 |||||
八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 内容 |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1394.8㎡。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座冷库钢结构厂房1394.8㎡,高6.8米,内建冷库2间,高6米;购置安装冷库配套设备。 | |||||
九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标准 | 单价(元)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进度安排 | |
㈠ | 基础设施建设 | 180 | |||||
1 | 冷藏保鲜库 | 钢结构,规格 1394.8㎡, 檐高6.8m | 1290.5 | 1394.8㎡ | 180 | 2023.11- 2024.04 | |
㈡ | 设备配置 | 120 | |||||
1 | 冷库配套设备 | 1200000 | 1套 | 120 | 2023.11- 2024.04 | ||
合 计 | 300万元 | ||||||
九 | 资金来 源说明 | 财政补助资金 | 220万元 | ||||
自筹资金 | 80万元 | ||||||
十 |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 分析 | 本项目实施后,可提供约300吨果蔬保鲜存储量,通过对农产品的冷藏保鲜进行错峰销售,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并辐射推广周边3000多亩,促进农民增收100万元;依托于该项目建设,可保证农村闲散劳动力提到充分利用,使得冷藏保鲜技术辐射基地内外区域,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 |
附件2:
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下 达 指 标 | 完 成 情 况 | 完成率(%) | 备 注 | |||||
单位 | 规模(数量) | 投资总数 | 单位 | 规模 (数量) | 投资总数 | 规模 | 投资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 计 |
注:本表每月5日上报市农水局。并附项目收入、支出凭证,项目有关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等一式一份。
项目单位(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当地镇(街道)审查意见(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抄送:市府办、市会计核算中心。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