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1-10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1〕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16-2021-0007
- 关联类型: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05
14:
37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房产测绘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产测绘单位负有上传合格测绘成果的责任,测绘单位内部应对上传备案的成果实施“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二、我局在实施房产测绘备案成果质量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直接退件处置:
(一)测绘CAD套图虚、实线不分;
(二)图纸尺寸不明的无依据预测绘;
(三)房屋墙中线原则性错误;
(四)成果报告存在房屋平面布置图幢号表述不清,房产图房号、房间属性、层图图名表述不清,房屋用途错误等情形;
(五)上传备案图纸及联系单与图审图纸不相符;
(六)实测面积线与图纸不符时测绘未表述。
三、单一项目直接退件达3次以上(包括3次)的,我局将在房产测绘群内予以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测绘单位、直接退件次数及相应测绘人员。并将每月公布情况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办证中心中介管理事务中心。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