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0-92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0〕78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08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16-2020-0005
- 关联类型:
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七合一”审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8号)和《关于实施建设、消防、人防审批事项“多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浙建〔2019〕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现就实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七合一”审批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建设、消防、人防有关审批事项,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个批件”的模式,实施“多合一”办理,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二、办理方式
依法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提出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房屋建筑工程共七项审批事项申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一并进行形式性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备注七合一的具体审批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实施施工许可“七合一”审批,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内部审批职能,规范审批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提升工作合力。全局上下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强化服务,落实责任。各科室、中心要加强人员融合,主动对接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办结审批手续。不断优化“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措施,积极推行“容缺承诺制”,对办理施工许可审批事项中涉及缺少非主要资料实施承认容缺申请,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与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衔接。
(三)深化改革创新。相关科室要提前谋划,在“七合一”办理的基础上,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进一步探索改革新思路,深入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多审合一”改革。要进一步整合、探索各审批管理系统,为改革措施落地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七合一”审批内容及办事流程,为“七合一”审批工作落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七合一”审批,确保审批改革取得实效。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温岭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多审合一申请表
2、温岭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七合一审批流程图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