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温岭市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4 15:16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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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台州市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美丽台州办〔2023〕10号),我市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六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村庄名称 | 所在乡镇 (街道) | 行政村 |
1 | 照洋村 | 大溪镇 | 331081101232 |
2 | 桃夏村 | 大溪镇 | 331081101305 |
3 | 湾下村 | 滨海镇 | 331081106200 |
4 | 土坦新村 | 石桥头镇 | 331081109230 |
5 | 花溪村 | 坞根镇 | 331081110220 |
6 | 度爿村 | 松门镇 | 331081102229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联系电话:0576-86117845。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