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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温岭市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4 15:16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台州市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美丽台州办〔2023〕10号),我市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六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村庄名称

所在乡镇

(街道)

行政村
行政区划代码

1

照洋村

大溪镇

331081101232

2

桃夏村

大溪镇

331081101305

3

湾下村

滨海镇

331081106200

4

土坦新村

石桥头镇

331081109230

5

花溪村

坞根镇

331081110220

6

度爿村

松门镇

331081102229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联系电话:0576-86117845。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