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锋等人才公寓入住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4 15:27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温岭市人才公寓(汇贤居)租赁管理办法》(温人才领〔2021〕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市人力社保局初审,拟对张锋等人才公寓入住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206室
联 系 人:徐鹏
联系电话:0576-86120117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