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保

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公示(2023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3-12-04 15:27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54号),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提高促进就业资金的使用效果。经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审核,拟对第197批、198批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1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地址:温岭市前溪路111号)

反映或举报电话:0576-86223220


附件:197批个人社保补贴(失业)名单公示202301.xls

          198批个人社保补贴(就业专项)名单公示202301.xls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