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101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39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下半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箬横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1〕24号)、《关于印发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农水〔2021〕278号)和《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现代农业发展建设项目的通知》(温农水〔2023〕223号)的有关要求,经组织评审,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由温岭市箬横玉麒麟家庭农场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化智慧化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140万元,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详见附件2)。
二、严格项目管理。根据温农水〔2021〕278号文件要求,要明确项目责任人,落实项目实体工程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不得移用、挪用、套用资金。项目单位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使用范围使用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对列入项目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不得虚列支出、虚假会计凭证,严禁“白条”、非法票据入账和大额现金结算。要强化项目管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性质、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投资规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加强绩效考核。要加强项目建设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影响力和带动力。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整理文件材料和档案,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建设成效。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2.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一 | 项目名称 | 西甜瓜物联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
二 | 项目镇(街道)(印) |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 | 梁灵鹏 | |||
三 | 项目承担单位(印) | 温岭市箬横玉麒麟家庭农场 | 负责人 | 陈晓钱 | |||
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温岭市箬横镇东南侧东浦农场十四大队内 | 联系电话 | 13666855545 | |||
五 | 土地性质或来源 | 租赁 | 是否粮食功能区 | 否 | |||
六 | 项目建设年限 | 2023.10-2024.04 | |||||
七 | 项目类别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化智慧化能力提升项目 | |||||
八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280㎡。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两座面积分别为12384㎡和896㎡的双层膜连栋钢架大棚(带遮阳);同时购置安装营养水肥一体供给系统、信息采集智能系统。 | |||||
九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标准 | 单价(元)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进度 安排 | |
㈠ | 基础设施建设 | 160 | |||||
1 | 双层膜连栋钢架大棚(带遮阳) | 含1#棚12384㎡,2#棚896㎡ | 120.48 | 13280㎡ | 160 | 2023.10-2024.1 | |
㈡ | 设备配套 | 120 | |||||
1 | 营养水肥一体供给系统 | 500000 | 1套 | 50 | 2024.1-2024.4 | ||
2 | 信息采集智能系统 | 700000 | 1套 | 70 | 2024.1-2024.4 | ||
㈢ | 技术推广及其他 | ||||||
1 | |||||||
合 计 | 280万元 | ||||||
九 | 资金来 源说明 | 财政补助资金 | 140万元 | ||||
自筹资金 | 140万元 | ||||||
十 |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 本项目实施后,预计通过建设双层膜连栋钢架大棚,引入智能化系统进行数字化管理,使亩生产成本平均降低200元以上,亩增产1500斤以上,并使产品附加值提升10%以上。预计辐射周边农户50多户,覆盖面积3000亩以上,解决当地新增就业农民150多名,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实现西甜瓜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
附件2
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下 达 指 标 | 完 成 情 况 | 完成率(%) | 备 注 | |||||
单位 | 规模(数量) | 投资总数 | 单位 | 规模 (数量) | 投资总数 | 规模 | 投资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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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注:本表每月5日上报市农水局。并附项目收入、支出凭证,项目有关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等一式一份。
项目单位(章):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当地镇(街道)审查意见(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市府办、市会计核算中心。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