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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6:50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箬横镇人民政府:

为改善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水系水动力条件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打造品质生活之城,完善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体系,促进生态水位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东部新区实际制定《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现予以印发,请你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试行)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31120

 

 

 

 


附件

 

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试行)

 

为改善东部新区水系水动力条件和提升水环境质量,打造品质生活之城,完善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体系,促进生态水位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东部新区实际制定《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所指生态水位保障为东部新区重要断面河道内的生态水位保障,同时也适用于东部新区其他新增保障断面的生态水位管理。生态水位保障应坚持“全域统筹、科学调控”的原则,确保调度合理、水量保证。

一、保障目标

综合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环境容量、景观需要、年内丰平枯情况和生态用水需求,确定日升河上生态水位保障断面(121°35′28.19″,28°25′32.26″)年内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生态水位目标值如下表。

控制断面生态水位保证率P=90%,评价时长为日。若遇极端干旱等气候条件或突发水污染事故,生态水位允许破坏。

1 控制断面生态水位保障目标

序号

水文时期

时段

生态水位目标值(m

1

丰水期

5~8

0.69

2

平水期

1~4

0.60

3

枯水期

9~12

0.56

二、监测和预警

(一)监测

本方案监测对象为研究区域内的生态水位保障断面,断面位于东部新区北区居民生活区周边的日升河上。生态水位通过曙光湖站点的水位自动监测站监测,监测频次为1日/次。

(二)预警

1.预警层级。选择预警断面连续10天平均水位作为生态水位预警指标,预警层级分为蓝色、橙色、红色三级。蓝色预警代表断面生态水位基本满足,但接近轻度破坏;橙色预警代表生态水位受到轻度破坏,需要采用调度操作或其他措施来确保生态水位达标;红色预警代表生态水位不能满足,需要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快解除该预警。

2.预警阈值。当预警断面连续10天平均水位小于等于生态水位目标值的120%,且预报将继续减少时,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布蓝色预警;当预警断面连续10天平均水位小于等于生态水位目标值的100%,且预报将继续减少时,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布橙色预警;当预警断面连续10天平均水位小于等于生态水位目标值的80%,且预报将继续减少时,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布红色预警。

3.预警响应机制

①启动蓝色预警时,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密切监视旱情发展趋势,加强水位监测并实时上报。

②启动橙色预警时,控制东部新区农业用水,限制大耗水工业用水户用水,预警断面以上创业闸和北片污水处理厂通过优化调度适当加大配水流量,保障预警断面的生态水位。

③启动红色预警时,削减东部新区农业及工业用水,预警断面以上创业闸和北片污水处理厂通过进一步加大配水流量,保障预警断面的生态水位。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部署水量应急调度并主持会商生态水位保障工作,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④预警响应结束,当断面连续10天水位大于生态水位控制指标,且旱情得到进一步缓解时,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宣布预警响应结束,并通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

2 生态水位保障目标

序号

预警层级

预警阈值(m

丰水期(5~8月)

平水期(1~4月)

枯水期(9~12月)

1

蓝色预警

0.83

0.72

0.67

2

橙色预警

0.69

0.60

0.56

3

红色预警

0.55

0.48

0.45

三、生态水位保障措施

(一)工程调度要求

1.当保障断面处水位低于年内生态水位目标值且满足上游水位高于北区内部水位时,北片污水厂持续生态补水,开启创业闸2孔,待北片水位上升至目标水位后,关闭创业闸,完成生态水位保障目标。如遇4-5月生态水位不满足情形时,由于上游水质较差,为防止因上游引入较差水质导致东部新区北片水系藻类繁殖,建议在4-5月进行生态补水时,增加东部新区内换水频率,一般换水周期应不超过15天,上游闸2孔和下游入海闸1孔同步开启,促进域内水体流动,防止水体水质恶化。

2.当保障断面处水位低于年内生态水位目标值且上游水位低于北区内部水位时,北片污水厂持续生态补水,采取创业闸处布置临时泵抽取的方式,此时创业闸关闭,临时泵抽取上游水体进入北区,待北片水位上升至目标水位后,关闭临时泵。同样,如遇4-5月生态水位不满足情形,建议在4-5月进行生态补水时,上游闸2孔和下游入海闸1孔同步开启,增加东部新区内换水频率,换水周期不超过15天。

(二)河道外用水管控要求

正常来水情况下,东部新区生态水位可满足要求,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箬横镇、东部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量分配方案明确的分配指标进行管控,严格取用水管理,加强取水计量监测。

遇枯水期或枯水年份,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箬横镇、东部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水雨情及工情,加强区域内水量统一调度,保证生活用水,压减农业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努力保障生态水位。

四、责任主体与考核要求

(一)责任主体及主要任务

1.保障责任主体及主要任务

生态水位保障责任主体为东部新区管委会、箬横镇镇政府,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范围内相应水利工程的运用调度,加强辖区内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确保东部新区生态水位达到规定指标要求。

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指令合理安排工程的调度运行。

取水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定额取水,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2.监管责任主体及主要任务。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生态水位保障的监督检查,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必要时与东部新区管委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实施重点督查,密切跟踪保障断面水位。加强对东部新区生态水位动态监管,定期统计并通报东部新区生态水位达标情况。

(二)考核评估

原则上按照确定的生态水位保证率进行考核,生态水位保证程度用断面日平均水位监测样本数量中大于等于生态水位目标的样本数占比表示。若遇极端干旱等气候条件或突发水污染事件,启动应急响应期间生态水位出现破坏的天数不纳入年度考核。生态水位保证程度以90%为判别条件。考核办法和考核流程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应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管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工作,负责东部新区生态水位保障调度执行情况的复核评估。东部新区管委会、箬横镇镇政府应分解落实生态水位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控,信息共享。加强水雨情、水量等要素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做好生态流量监测能力建设,实现重要水利工程和重点用水单位的在线监控,全方位提高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共享能力。

(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公众对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鼓励公众态水位保障监督工作。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11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