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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2- 04 16: 00 信息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施工企业

现将温岭市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行动方案予以印,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温岭市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平安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风险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切实推动温岭市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隐患标本兼治、源头预防,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建设平安台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除险保安十大治源行动的通知》(台平安〔20223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突出问题

(一)市场行为不规范,主体责任难落实。部分项目存在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秩序问题导致的农民工欠薪案件。此类案件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单位资质不具备、法定程序不规范、主体责任难落实,导致工程款与工资款交织,经常性发生以讨要工资款名义讨要工程款。

(二)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欠薪问题难根治。工程款过程结算实施和支付环节监管难度较大。社会投资项目中由于部分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或合同约定,欠薪纠纷时有发生;政府投资项目中由于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或工程款支付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欠薪问题难以根治。

(三)“六项制度”缺位,欠薪问题难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未如实约定劳动报酬标准和计量方式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预警,容易出现工资核实不清、恶意讨薪等情况。

二、治源重点内容

(一)加强工资支付源头规范

一是强化承包环节源头核查整治。针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源头治理,重点梳理国家、省欠薪线索平台和来市县两级信访案件情况,要实地核查这些欠薪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分包等情况。(市住建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是规范工程款过程结算和支付。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问题,住建部门应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并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含人工费用),严禁发生因工程款拖欠导致的工资拖欠。(市住建局牵头)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带资施工和工程款支付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发改、财政等部门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监管及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予批准,严禁带资承包、带资施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狠抓“六项制度”落实工作。把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穿于治源行动的全过程,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压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推进“六项制度”的扎实有效覆盖。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的管理培训,摸清劳资专管员、项目经理和企业负责人底数,建立健全责任链,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夯实源头治理基础。(市住建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切实提升数字治欠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智慧监管。对工程量达500万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安薪在线”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等平台进行监管,实现应纳尽纳,通过劳动用工备案等形式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确实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按要求落实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缴存、施工合同和三方协议等资料线上备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欠薪问题数字监管、源头监管。(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全面强化欠薪隐患预警监测。加大“安薪在线”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加强数据信息日常监测、信息比对、分析研判预警等工作;要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强化对建设项目未开设专户、支付能力不足、实名考勤异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监测,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责任主体落实限时整改工作;对“六项制度”落实极不到位的项目,列入重点整治项目负面清单,实行挂销号管理,严格督促落实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处理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一是健全欠薪案件化解联动机制。人力社保、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员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国、浙江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欠薪投诉件的办理处置工作,共同构建分类分流、合力处置、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格局。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全国、浙江省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上的各类欠薪线索件,并开展初步核实和分流交办工作。经初步核实,涉及明确无争议的欠薪案件,由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处置;住建局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涉及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秩序不规范原因造成的工资拖欠案件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核实处置化解。(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按职责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二是强化欠薪问题处置化解力度。要切实做好欠薪处置化解工作,对未及时有效解决的欠薪问题,务必要开展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全力处置化解。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立案侦办,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以讨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或采取拉横幅、威胁跳楼等非理性方式实施讨薪、讨要工程款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打击。对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良事件,住建、人力社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化解。(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按职责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三是加强源头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发现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源头秩序问题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久拖不改的,除了要坚决依法予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依法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严禁市场准入,增加企业违法失信成本,培育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用足用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存在长效机制落实突出问题的项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四)推进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资纠纷造成较大影响等行为的各责任主体,定期予以公示及信用考核扣分(具体企业和个人名单由住建、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确定,“两节”前后统一进行公示),对其中符合列入条件的,及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高企业欠薪的失信成本,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同时要做好正面项目的选树工作,建立样板项目清单,梳理一批建筑领域工程项目正面典型,发挥示范标杆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无欠薪”样板工程。(市住建局、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

住建、人力社保等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谋划部署(即日起至7月底)。住建、人力社保部门要以“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工作方案”突出问题为导向,源头治理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等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治源行动工作方案,7月底前完成专题部署。

(二)组织实施(81日至10月底)。建和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组织本辖区用人单位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自查不到位不主动、欠薪问题屡清屡欠的企业,在检查督办阶段要重点督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三)总结提炼(111日至11月底)。建和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梳理工作情况,将自查结果以及案件闭环措施以报表及总结的形式分阶段性上报市局。

(四)长效推广(121日至12月底)。根据治源进程和成效,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形成长效应用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筑工程领域“无欠薪”治源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治源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整治工作负责人)抓具体,并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联络。

(二)构建联动机制。建、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严格落实《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台建〔202297号)中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托“安薪在线”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平台,协同各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责任主体进行有效监管、预警及督促整改工作。

(三)建立清单管理。要建立健全问题项目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举措和时限,切实做到项目整改规范一个,清单销号一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

(四)形成闭环治理。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治源工作与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等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联动,对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欠薪的责任主体,依照各级信用评价标准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