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3-1017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台温财罚决字〔2023〕第000003号)
发布日期:2023-12-27 11:54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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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台州品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桥村二区59幢5号(自主申报)
二、 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非现场执法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10月23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参与“温岭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食堂服务(重新采购)(项目编号:TZMCCG-2023-051-02)”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情形,但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违法事实。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财法〔2018〕9号)
四、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
五、 处罚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六、 执法机关:温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