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17:18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土地证存根(编号171373号)房屋的被补偿人: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马达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温政征补〔2023〕22号),告知书主要内容为:一、补偿安置方案:货币补偿方式、异地复建安置方式;二、异议权利:被补偿人如对本告知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三、选择期限:被补偿人如未提出异议的,应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选择补偿方式。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被补偿人公告送达《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马达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温政征补〔2023〕22号)。被补偿人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到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仁,联系电话:17858669069)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马达方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温政征补〔2023〕22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温政征补〔2023〕22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马达方户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