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夏春、朱凤妹等6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3)1173号

发布日期:2023-12-13 16:45: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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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潘夏春、朱凤妹松门镇北沙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970JC01806F0001000140.69平方米/76.84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2潘雪芳松门镇长兴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06JC00259F00010001 37.6平方米/75.4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0.52平方米
3金春冬、潘彩花松门镇度爿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29JC00527F0001000145.04平方米/206.23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13.68平方米
4陆绍彬、金云莲石桥头镇沙角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9002JC04969F0001000147.98平方米/211.92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13.68平方米
5梁彩球、陈云富滨海镇中南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6024JC00002F0001000169.8平方米/188.2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13.68平方米
6林香凤、梁开炳滨海镇五联新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6015JC00144F00010001136.32平方米/153.0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13.68平方米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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