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11 09:49: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初审,拟对2023年度第六批符合享受温岭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的18人金额予以拨付。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9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地址:温岭市前溪路111号)
联系人:郭宝琪 联系电话:0576-86222361
附件:温岭市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第6批).xlsx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