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1-12月份死亡动物 统一收集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08:52
信息来源:大溪镇
浏览次数:
分享: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温岭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 于调整我市死亡动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农水〔2020〕74号)要求,我市将原有10支死亡动物收集 服务队整合成5支服务队,整合后的服务队已于2020年5月1日 起开始运行。根据各牵头镇与收集服务队签订的合同,结合温农 水〔2020〕74号文件中明确的补助资金,经研究,现将2023年 1-12月份死亡动物收集服务补助资金80万元拨付给各镇,请各镇 加强对收集服务队的日常管理,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收集队相关费
用,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温岭市2023年1-12月份死亡动物统一收集服务补助
资金汇总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温岭市2023年1-12 月份死亡动物 统一收集服务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 乡镇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大溪镇 |
16.5 |
2 |
坞根镇 |
16.5 |
3 |
城南镇 |
16 |
4 |
滨海镇 |
15.5 |
5 |
箬横镇 |
15.5 |
合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