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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建托育机构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16:2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建托育机构验收的通知


各托育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根据《2023年度温岭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温卫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新建并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及新增托位进行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3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验收对象

2023年新增并已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新增托位。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现场查看新建托育机构建设情况,收集基本设施配备、场地租赁等相关票据作为奖补依据,验收标准参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核验标准》(2021版)(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请各备检机构参照检查标准,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

1.行程安排表

2.2023年托育民生实事新增托育机构/托位核验标准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行程安排表

时间

机构

检查人员

11月7日

温岭市博能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湖畔托育有限公司

温岭市启沃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市小象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市泽国小精灵幼儿园托育部

张力尹

戚瑛琪

孙元芳

林曦

11月8日

温岭亲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幼儿园托育部

温岭市城南镇岙环幼儿园托育部

张力尹

戚瑛琪

孙元芳

林曦

11月9日

温岭市朵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温岭市新河镇长屿幼儿园托育部

温岭市滨海镇实验幼儿园托育部

温岭市东部新区幼儿园曙光园区托育部

张力尹

戚瑛琪

孙元芳

林曦

11月10日

温岭市城北街道幼儿园托育部

温岭市箬横镇第二幼儿园东方园区托育部

温岭市箬横镇第二幼儿园山前园区托育部

张力尹

戚瑛琪

孙元芳

林曦



附件2:

2023年托育民生实事新增托育机构/

托位核验标准


一、新增托育机构核验标准

建设标准

核验结果

人均室内建筑面积

≥4㎡/人


人均户外场地建筑面积

≥3㎡/人


保健员人数

≥1人


卫生评价得分

≥80分


健康指导员人数

≥1人



二、新增托位核验标准

建设标准

核验结果

人均室内建筑面积

≥4㎡/人


普惠托位数

≥0个


保健员人数

≥1人


卫生评价得分

≥80分


健康指导员人数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