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3-1009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3〕15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16-2023-0011
- 关联类型: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分色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现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分色管理规定如下: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许可证号、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检验合格证。
2、施工现场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分白色、红色、黄色、蓝色四种,具体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一律佩戴白色安全帽,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一律佩戴红色安全帽,施工现场一般作业人员一律佩戴黄色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电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律佩戴蓝色安全帽。
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帽上应喷涂或粘贴岗位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胸前粘贴岗位胸牌,安全员佩戴岗位袖章。
4、各项目管理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管理。
5、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实行带班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对项目部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
6、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全覆盖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每周不少于1次对项目开展检查,安全员、监理员每日对项目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
7、市质安中心、市政中心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或现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予以处理。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