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20]56号)有关精神,经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现拟拨付2022年度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五批)补助300000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 86086585;市发改局 86128530。
2022年度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五批)补助明细表
序号
项目申报情况
申请单位
补助金额
1
鼓励中介技术咨询机构资质提升
台州创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