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10817303305155/2023-1001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公管〔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关于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消除我市招投标领域“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根据《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广泛宣传发动。10月中旬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投标“七个不准”内容公告;在开标直播系统、开标现场大屏等媒介滚动播放招投标“七个不准”内容;在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场所放置“七个不准”等政策宣传资料,供各方取阅;在接收招标文件备案时,向相关人员发放“七个不准”告知单。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广泛征集各市场主体对落实“七个不准”的意见。各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七个不准”,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并持续做好宣传。
二、进行制度规则清理。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对照“七个不准”继续开展招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对有违背“七个不准”要求的内容及时废止或进行修订,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公管委(见附件2)。
三、规范应用示范文本。我市在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行业应用示范文本后,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收集应用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在制定本地化内容时吸收完善。要加强对省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修订稿的研究,及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可直接向省相关部门反馈或提交市公管委汇总后反馈。根据省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发布情况,召开招投标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本地化条款,严格规范应用。
四、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编制招标文件。10月份开始,全市实行招标文件备案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附件3)作为招标文件备案资料之一,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招标文件将不予备案。
附件:1.招投标“七个不准”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规则类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招投标“七个不准”的主要内容及说明
一、主要内容
招投标“七个不准”是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
(一)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
(二)不准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三)不准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成立年限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要求等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
(四)不准在采用通用技术标准的一般项目中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项;
(五)不准明示或者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评价标准;
(六)不准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设置或者采用不同的信用评价指标;
(七)不准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行为。
二、相关说明
(一)关于执行时间。自2023年8月25日民营经济32条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关于适用范围。“七个不准”适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三)关于第(四)项的理解。
1.采用技术标通过制的一般项目可以合理设置资质、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但不能设加分项。
2.采用技术打分制的技术复杂、施工困难的项目,在设置合理的资质、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同时设置资质、业绩、奖项作为加分项,但不鼓励设置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