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1000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342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3年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的通知
松门、新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温岭市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23〕22 号)文件精神,今年贵镇两个农业大户实际收购常规水稻良种203850公斤,经研究,现将2023年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12231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在“种植业保障”中列支(具体详见附件)。该奖励资金将直接拨付到户,请各地加强宣传,及时将补贴发放信息转达各补贴对象。
附件:2023年温岭市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2023年温岭市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
单位:公斤、元/50公斤、元
镇 | 户主姓名 | 面积 | 种子收购数量 | 奖励 | 拟奖励 | 县农业部门确认拟奖励金额 | 县财政核定奖励金额 |
新河镇 | 王夏明 | 75 | 20850 | 30 | 12510.00 | 12510.00 | 12510.00 |
松门镇 | 江新才 | 500 | 183000 | 30 | 109800.00 | 109800.00 | 109800.00 |
合计: | 575 | 203850 | 122310.00 | 122310.00 | 122310.00 |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市府办、市会计核算中心。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