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 > 大溪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社会救助

2023年下半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30 15:43 信息来源:大溪镇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浙民福【2021】191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以下通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定的对象予以公示。如正在享受(或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

1、儿童福利基本生活保障;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工伤保险生活护理;4、户口迁出本村、失踪或死亡注销;5、残疾证注销;6、判处有期徒刑。请在7天内,向本村(居)委会、大溪镇民政办公室、大溪镇残联反映。

镇民政残联举报电话:86326579、86326549

2023年下半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