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3 15:02: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强化管理,提高科技服务的精准性,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温岭市历年通过备案的有效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填报内容
企业在2022年1月至12月的发展情况。
三、填报程序
1、企业填报。
详见《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四、其他事情
1、已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以国家火炬统计年报为准,无需填报。
2、年报填写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3、两年未填报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五、联系方式
温岭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一鸣 0576-86128060
附件2:附件2.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表docx.docx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