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省心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16:3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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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民养〔2023〕23号
关于下拨2023年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老省心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的通知》《关于印发<台州市“老省心”综合体建设和运营规范>的通知》《关于明确温岭市民生实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市财政补助总投资额的7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同时进行消防改造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家;老省心综合体由市财政补助总投资额的7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家。大溪镇潘郎、滨海镇五联新等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太平街道老省心综合体已完成建设,共投入439.55万元,共计补助316.55万元(详见附件)。
请相关镇、街道及时拨付资金,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温岭市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省心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温岭市民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2023年温岭市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老省心综合体)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补助标准 | 项目投入金额 | 补助 |
1 | 太平街道 | 太平街道坊巷里老省心综合体 | 最高200万/家 | 156.55 | 156.55 |
2 | 大溪镇 | 大溪镇潘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市财政补助总投资额的7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同时进行消防改造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家。 | 115 | 80 |
3 | 滨海镇 | 滨海镇五联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168 | 80 | |
合计 | 439.55 | 316.55 |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