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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新陶村陈兴增等5户审批个人建房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9:54 信息来源:大溪镇 浏览次数: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大溪镇新陶陈兴增5户向我镇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个人建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大溪镇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街道平台链接大溪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镇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镇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叶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333380

联系地址:温岭市大溪镇自然资源所

 

附图:

 

 

 

 

 

 

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建房户

在册人口

有效人口

家庭组成人员

现有房屋情况

建设位置

拟建套数

拟建层数

土地用途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数量

面积(㎡)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处置情况

占地面积

带批

地上

地下

1

陈兴增

5

6

本人、妻、长子、父、母

1

68.78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626号

保留

新陶村

1小套

3

住宅

50

5

225

55

2

林松青

3

4

本人、妻、长子

1

30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544号东边间

拆除

新陶村

1小套

3

住宅

48

5

217

53

1

30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544号西边间

保留

3

郑昌贵

7

7

本人、妻、长女、女婿、外孙女、外孙女、二女

2

133.86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559号

保留

新陶村

2小套

3

住宅

96

10

434

106

4

叶夏秋

5

5

本人、妻、长女、次女、母

1

59.06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494号西起第1间

拆除

新陶村

1小套

3

住宅

48

5

217

53

1

57.5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494号西起第2间

保留

5

陈云才

5

5

本人、妻、长女、次子、母

0.5

49.9

温岭集建(93)字第16-02604号西边0.5间

拆除

新陶村

1小套

3

住宅

98

10

442

108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