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4 17:08: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教办函〔2023〕103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名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教办〔2023〕19号)要求,现将2023年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履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温岭市名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温岭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履职要求,具体对照履职考核量化表。
三、考核办法
(一)个人自评
填写《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履职考核表》(附件1),作好自评,纸质表格一式三份以校为单位于11月27日上午12:00前上交至市教育发展研究院A315室。同时在11月20日—27日期间登录http://10.100.100.54,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3年履职考核依据为2022年11月—2023年10月期间的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市教育局评审
市教育局邀请专家成立考核组,在网上对被考核人提交的电子佐证材料进行审核赋分,确定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成绩与等第建议。
(三)局党委会确定
考核结果由局党委会研究确定,公示后发文公布。
附件:1. 温岭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履职考核表
2. 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履职考核网上填报步骤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温教办函〔2023〕103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温岭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