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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1 18:16: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年电泳加工20000吨金属件、喷塑加工12000吨金属件搬迁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11月21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电泳加工20000吨金属件、喷塑加工12000吨金属件搬迁项目 | 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238号 | 温岭市大江金属表面处理厂(普通合伙) | 在温岭市松门镇滨海大道238号实施本项目,形成年电泳加工20000吨金属件、喷塑加工12000吨金属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抛丸粉尘由抛丸机内置收集管路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统一排气筒(DA001,h≥15m)排放;酸洗废气经酸洗通道内设管路收集后先经碱液喷淋处理,然后再经排气筒(DA002,h≥15m)高空排放;电泳槽废气、电泳烘道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然后经排气筒(DA003,h≥15m)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再经排气筒(DA004,h≥15m)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喷塑烘道燃烧器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5,h≥15m)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含重金属废水经厂区回用废水专业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电泳线外排废水、酸洗废气喷淋废水、电泳废气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以上各废水经预处理后汇流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温岭市松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钢丸、集成灰、废滤筒、废滤芯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危化品包装桶、废油桶、废超滤膜、废水处理污泥、槽渣、电泳漆漆渣、废浓缩液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