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2 10:0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教办函〔2023〕99号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与探索,助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决定开展 2024 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内容与范围
以“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包括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研究;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研究;教育信息化助力乡村教育振兴研究;基于技术的“双减”政策落地与评价改革研究;信息化教学模式的研究实验探究;网络教研与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师生数字素养现状与提升研究;新技术赋能教育教学变革研究;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研究;学校网络管理与安全研究;基于新课标的教育环境与装备建设和管理研究等。
二、申报课题材料要求
课题组须进行前期论证,填写《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 1),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含《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和《2024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清单》(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电子文档以课题申请人“单位+姓名”命名,通过网址http://10.100.100.32:80/#/link/27FF866DBCCBC33E3F77C09A9280A6BA直接上传,上传密码请详询各校首席信息官。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者要求具有县市区级或以上课题的研究经验(申报材料中应附上相关扫描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课题申报人目前仍承担省、市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2.同一内容课题已在市级及以上立项的;3.前两年内发文中止的课题负责人。
(四)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中止处理。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9931596。
附件:1.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2024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清单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