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等16类食品5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95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横湖桥菜市场吴桂夫销售的草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泽国旺青便利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温岭市城北街道农贸市场元伯全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温岭市城北南山闸综合市场徐玉红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温岭市北山菜场贝雪方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城东山凰菜市场莫小梅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温岭市泽国禾盛便利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太平、城东、城北、泽国等市场监管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1115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115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