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846A/2023-1003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单位:
- 市经济开发区
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2023年招生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按照《温岭市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3]68号)要求,结合温岭经济开发区实际,现就太平小学东部校区2023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原则
本着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相对稳定、公平公开原则,以港湾大道为界,港湾大道以南住宅小区住户、企业员工子女符合招生条件的,在太平小学东部紫荆校区就读;港湾大道以北住宅小区住户、企业员工子女符合招生条件的,原则上安排在太平小学东部港湾校区就读;住宅小区学区在出让时已明确的,按规定执行。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均在温岭经济开发区内的,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学区内房户一致不满一年”,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为温岭市人才、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曙光匠才、“十佳新温岭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高精尖荣誉工业企业员工等对象。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优抚等对象”,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
3. 适龄儿童父(母)为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父母经商”,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4.适龄儿童父(母)为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并已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父母务工”,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父(母)任职文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六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银行出具)。
5.适龄儿童父(母)为温岭经济开发区学校、卫生院、市级其他派驻机构等正式在编人员。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其他”,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
(二)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房产在温岭经济开发区内的,房产证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或学校、卫生院、市级其他派驻机构等单位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已在该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父母务工”,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六个月及以上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银行出具)。
3.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其他”,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三)第三批次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的。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
2.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房产在温岭经济开发区内尚未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购房合同(经房管处备案)、购房税务发票。
3.适龄儿童父(母)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并已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父母务工”,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银行出具)。
(四)第四批次
1.适龄儿童父(母)或本人在温岭经济开发区拥有商业住宅的,房产证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温岭经济开发区内的,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含6月25日)。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祖辈/父母房产”,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有者)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4. 适龄儿童父(母)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务工且为温岭户籍,2023年3月31日前已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父母务工”,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银行出具)。
4.非温岭籍适龄儿童父(母)在温岭经济开发区纳税的购地企业工作,并已在该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且符合积分入学条件。
网上报名时,学生报名批次类型请选择“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对象”,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凭证》、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银行出具)。
四、报名时间
全部批次报名时间统一为台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6月26日至28日,每天6:00至22:00。
五、报名方式
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网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六、分批录取
学校在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批次录取工作。
七、其他相关规定
(一)上述“温岭经济开发区”是指东部新区范围内。
(二)中小企业孵化园A区、台州500精英创业园、温岭市工业转型升级示范园企业参照购地企业入学政策。
(三)所有房产对象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相应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全权所有,或父母仅与入学对象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2.第四批次对象①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其余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入学对象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
(四)《不动产权证》等同于《房产证》,如两证合一,能提供原房产证时间依据的,可以认定为房产取得时间。
(五)每批次招生,先由学校负责适龄少年资格审查,若适龄少年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适龄少年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各批次招生对象先按①②③④⑤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类招生对象中:第二批次①和③、第三批次②、第四批次①和② 按购房购地时间先后依次录取;第二批次 ②、第三批次③和第四批次③按社保缴纳时间先后依次录取;第三批次①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第四批次④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时间为同一天或者积分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六)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七)报名联系电话:0576-89978797、0576-86680627,报名现场咨询时间:6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咨询地址为太平小学东部紫荆校区。
(八)本次招生通告仅适用于2023年度秋季招生。
(九)本招生通告由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