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15 10:54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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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与目的
温岭市为了鼓励和支持在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和应急抢险救援中作出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特设立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补助资金。这些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旨在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二、定义与范围
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指的是在民政部门注册,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挥,并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民间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市财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在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分工明确,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开、公平、公正。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资金的安排和审核,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编报预算、执行计划、监控绩效,并组织考核和资金使用。
四、补助资金类别与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分为购买服务资金、队伍培育支持资金和考核补助资金三类。
1.购买服务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医疗救护等方面的购买服务支出。
2.队伍培育支持资金:主要用于人身意外保险、应急救援装备维护采购、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支出。
3.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救援队伍年度工作考核测评的补助支出。
五、补助对象与标准
补助对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民政注册、服从市应急管理局动员或调派、积极参与救援行动等。补助标准根据行动类型、持续时间等有所不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补助标准以实际参与情况为考量,详见文件正文。
解读机关:温岭市财政局、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76-89972335 0576-861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