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非自主聘评学校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教学水平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16:22: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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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23〕1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教学水平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非自主聘评学校的高级教师申报人员。

二、考核形式:现场教学设计和现场模拟上课。教学设计时间为2小时,模拟上课时间为12分钟。

三、考核时间:2023年11月5日(高级教师)、11月25日(一级教师)。

四、考核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石夫人校区东区。

五、考核要求

1.申报人员须在考核当天上午7:00前凭身份证到考核地点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抽签前须将手机等通信设备装在信封里(信封写上自己姓名)上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考核结束后在面试室门口领回。

3.进入准备室时不准带任何教材或参考资料,进入面试室时只准带在准备室准备的教学设计和教材,不得带其他参考资料。

4. 教学设计和模拟上课时不得出现真实校名及个人姓名等信息。

六、注意事项

1.现场教学设计和现场模拟上课内容相同,考核时分别计分。一般采用现行教材,小学语文、数学分高低段。

2.须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计考核专用纸,撰写在其他地方的教学设计无效。

3.模拟上课自行把握时间,评委不作提醒,结束后须在面试室门口上交教学设计和教材。教学设计带出考点的,责任自负。

4.考核成绩将封存保管,评审时提交评委会使用,不对外公布,不接受查询。

请各校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申报对象,并于11月2日前对申报对象、申报类型以及模拟上课学科(见附件)进行再次确认。


附件:2023年温岭市非自主聘评学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对象.doc


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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