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310Y/2023-998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松政〔2023〕6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单位:
- 松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99H-2023-0003
- 关联类型:
-
松门镇关于优化粮食种植奖补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0-
30
09:
15
信息来源:
松门镇
浏览次数:
各村:
为提高种植户粮食种植的积极性,在上级优惠政策基础上,我镇进一步调整奖补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为种植 20亩以上的粮食种植户;
二、奖补措施:早稻种植按每亩奖补10元标准,晚稻种植按每亩奖补50元标准;
三、各种植户要如实申报种植面积,各村做好面积核查,并经镇有关部门核实,如有上报面积超过实际种植面积5%的,取消奖补政策。
四、本奖补措施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原奖补政策《关于下达粮食种植奖补措施的通知》(松政〔2020〕90号)开始同时废止。
松门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