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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智华等三位同志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30 16:07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近期,王智华、王云平、黄新法三位同志向我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但均因职工档案不齐全,王智华缺少调至县运输公司后的资料,王云平缺少调离钱江摩托后的资料,黄新法缺少调至温岭市海太贸易公司后的资料。根据《浙江省劳动厅关于企业部分职工连续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5〕221号)规定:职工受刑事处分、开除、劳动教养并开除公职处分的,或者自动离职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为合理解决群众诉求,经调查取证,拟对王智华、王云平、黄新法三位同志工作简历进行公示,如若存在以上任一情形的,敬请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5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陈益林

联系电话:0576-86102207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王智华、王云平、黄新法官方公示10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