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岭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城故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17:19: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体:[ ]
分享至:

温教函〔2023〕84号

各中小学:

2023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为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使我市广大青少年既成为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成为文明城市的创造者,市教育局和市融媒体中心决定联合举办温岭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城故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1月30日

二、大赛主题

争做文明好少年,我为创城添风采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文明故事创作

1.原创故事。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内容要紧扣“争做文明好少年,我为创城添风采”主题,分享自己身边温暖的人和事,如一个小举动、一次善念等。表述层次分明,亮点突出。

2.文体要求。记叙文为主,不征集议论文、诗歌、戏剧等。

3.作品提交。在“掌上温岭”App内点击“总有一款活动适合你”里的活动页面,进入“创城故事”社区进行发帖。发帖标题格式为“学校+班级+姓名+作文题目”,正文部分直接输入作文正文即可。如需修改作文,请在原贴上修改,勿重复发帖。

社区采取先发后审机制,作文经审核后再在社区内展示。可点击“我的帖子”查看审核状态或转发作文。若帖子审核不合格,可返回至首页,在“我的”-“消息”-“社群消息”内了解。

4.佳作赏析。参赛作品经审核后,部分入围作品将上传至“掌上温岭”APP“创城故事播”活动专栏,开展为期一周的点赞活动,作品点赞数前3位的作者被评为“文明宣传小达人”。

5.作品评选。由市教育局、市融媒体中心指派人员共同组成专业评审团,评选出相应获奖作品。

6.获奖作品展示

(1)一、二、三等奖作品将在《温岭日报·青草地》刊登;

(2)制作获奖作品集,收录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作品;

(3)作品音频可由作者本人或邀请同学来录制,投稿至wenling1036@163.com,须为MP3、wav、M4a格式,声音清晰,无背景音乐,有机会参与温岭电台《上学路上》节目播出;

(4)利用“掌上温岭”APP、“温岭教育”“微温岭1036”“青草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活动相关内容。

6.奖项设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文明宣传小达人”3名。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短音频征集

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短音频征集,内容要求与“倡导文明行为、抵制不文明现象”相关。音频作品须为MP3、wav、M4a格式,声音清晰,无背景音乐,内容格式统一为“我是某学校+班级+姓名+今天我来当城市文明小宣传员+宣传语”,音频时长控制在1分钟内,须发送至wenling1036@163.com。若入选,该短音频作者将被授予“城市文明小宣传员”称号,作品将在温岭电台1036上滚动播出。

联系电话:15381830667,可添加微信。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温教函〔2023〕84号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关于举办温岭市第二届中小学创城故事大赛的通知.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