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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3 15:00: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根据温农水〔2023〕317号文件,按照行政村申报、镇(街道)审核推荐,拟认定大溪镇镇西村、泽国镇西岸村、石塘镇红岩村、温峤镇帽岭村、坞根镇东门头村等5个村为温岭市重点帮促村,现予以公示。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四、联系单位: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五、联系电话:0576—86227203
六、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邮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