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6期)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3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它污染物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温岭市城东山凰村菜市场丁素云销售的红皮花生米、白皮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温岭市温峤菜市场曹健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温岭市横峰农贸市场许云花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其它污染物
(一)温岭市城东山凰村菜市场丁素云销售的白皮花生,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城东、温峤、横峰等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1020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1020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