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朱永春温岭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7 17:06: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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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研〔2023〕127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充分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辐射作用,高位引领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成长,持续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朱永春温岭名班主任工作室。工作室设在温岭市第四中学,工作室在温岭开展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务由温岭市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


附件:朱永春简介


温岭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温教研〔2023〕127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设立朱永春温岭班主任工作室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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