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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9 11:29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解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温岭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温政办函〔2022〕1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根据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92条;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统计局”上公布更新信息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规范内部流转程序,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给予答复。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贯彻落实规定、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强化日常信息发布,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安全管理等制度,着力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网站、报纸、地方电台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推送统计信息及工作动态,让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围绕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统计角度进行剖析解答,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社会影响力。另外,我局2022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五)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对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未收到投诉和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今年微信公众号注销后,公开渠道平台减少,一定程度影响了统计工作宣传和展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政策解读方面还比较薄弱,创新性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信息可读性,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思想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扣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依托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动向、热点回应、工作落实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优化解读流程,运用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热点,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定期对政务公开进行自查,确保政务公开数量达标,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