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4 09:25: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保公司:
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救灾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2023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扩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
1.保险主体为全市范围内具有温岭市居民户口的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费及赔付标准为:参保户自交保费5元/户,最高赔偿限额为22500元/户。(出险报案流程及理赔指南详见附件2)
2.重点扩大弱势群体参保范围,将全市特困户、低保户居民纳入保险对象,保费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各镇(街道)要全面梳理保障对象,各村(居)要及时报送参保清单。
3.按照自愿参保原则,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居适当提高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障额度,参与第二份普通住房保险。保费及赔付标准为:参保户自交9元/户或15元/户,理赔方式与第一份保险相同,最高赔偿限额分别为13500元/户或22500元/户,参保户可自行选择参保。
4.在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基础上,以自愿参保为原则,鼓励村民自愿参保室内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包括家用电器)的,室内财产损失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保费为10元/户。
5.以“参保自愿”原则,鼓励村民购买 “3元”的“家用电器补充保险”。“家用电器补充保险”的保险范围为政策性农村住房的保险标的内的所有家用电器(含台式和可移动的电脑,不含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小型电器设备和辅助设备)因遭受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损失,保险人给予经济赔偿。家用电器补充保险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保费为3元/户。
二、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和市人保公司要做好2023年续保衔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清单中的2023年续保终止时间(见附件1),确保农村住房保险不脱节,切实确保参保户财产遭受保险责任损失时能得到有效赔偿。
2.各镇(街道)要抓紧完成农村住房参保户清单的核对工作。对违章建筑、应拆未拆、长期无人居住的等房屋予以剔除不保;对二处以上的房屋只能投保一处;对地址不详的房屋要予以明确;对五保户、特困户的房屋应尽量摸底投保。住房保险参保户清单以2022年投保清单(以电子表格为准)为基础,参照2022年度投保要素建立电子台帐清单(其中五保户、特困户的房屋投保需提供身份证号),作为2023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和理赔依据。若有个别参保户需调整的,请及时与市人保公司联系,确保不漏保、不脱保、不差错。
3.各镇(街道)必须在2023年续保终止前进行一次性投保,并及时缴纳保费。市人保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服务、承保工作,方便各镇(街道)参保。市人保公司业务咨询电话:86125597,联系人:傅敏杰659332。
以上事项,请各镇(街道)及市人保公司认真落实部署,确保2023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各镇(街道)2023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终
止时间
2.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出险报案流程及理赔指南
3.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集体投保分户清单
温岭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附件1
各镇(街道)2023年政策性农村住房
保险续保终止时间
序号 | 参保单位 | 2023年保险终止时间 |
1 |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 2023-2-27 |
2 |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 2023-3-3 |
3 | 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 2023-3-7 |
4 | 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 2023-3-9 |
5 | 温岭市坞根镇人民政府 | 2023-3-12 |
6 |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 2023-3-22 |
7 |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 2023-3-27 |
8 | 温岭市箬横镇人民政府 | 2023-3-31 |
9 |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 2023-4-12 |
10 |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 2023-4-15 |
11 |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 2023-4-23 |
12 | 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 2023-4-27 |
13 |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 2023-4-27 |
14 | 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 | 2023-4-29 |
15 |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 2023-5-29 |
16 | 全市低保户 | 2023-6-17 |
17 | 温岭市人民政府横峰街道办事处 | 2023-6-21 |
附件2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出险报案流程及理赔指南
一、出险报案流程
出险时请及时拨打人保财险24小时报案电话“95518”,然后按“0”键转人工台,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明确告知: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并留下有效通讯号码,工作人员会及时为您安排查勘人员与您联系,方便及时查勘。
二、查勘评定标准
保险公司按房屋自然间倒塌程度等级确定赔偿金额,损失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赔偿1250元/间,二级赔偿2500元/间,三级赔偿4500元/间。
⑴一级倒塌:①1/4墙面、屋顶或楼板坍塌;②墙基损毁,需要较大规模修复的;③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损毁,需要较大规模修复的。
⑵二级倒塌:①1/3墙面、屋顶或楼板坍塌;②墙基较严重损毁,需要较大规模修复的; ③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较严重损毁,需要较大规模修复的;④同时符合两项一级倒塌标准的。
⑶三级倒塌:①1/2墙面、屋顶或楼板坍塌;②墙基严重损毁,难以修复的;③因洪涝长期浸泡造成墙体严重损毁,难以修复的;④同时符合两项二级倒塌标准的;⑤房屋主体结构濒于崩溃、倒塌;⑥无显性损毁经建设部门鉴定,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的。
三、理赔指南
经查勘人员现场查勘定损后,需要理赔的,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①该房的土地使用证(若非被保险人名字的,请出具两者的关系证明);②相应身份证复印件;③事故证明(内容必须包含:事故时间、事故地址、事故原因);④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除邮政储蓄外的银行)。
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地址:温岭市东辉中路155号(老车站对面),人保财险二楼大厅左边第一间。联系电话:86121059、86125597。
附件3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集体投保分户清单
投保人:
序号 | 被保险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保险房屋门牌号码或保险房屋四至 | 房屋 间数 | 农户签名 | 有无更改等情况 | ||||
门牌号码 | 东 | 南 | 西 | 北 | ||||||
抄送:市府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温岭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