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三农普法宣贯,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决策,推进法治审查全方位。一是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局“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年初制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关于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列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事项编制过程按要求通过公众征询、部门征询、法制审核、领导集体讨论等环节,现已完成发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并同步落实政策解读。按照市里部署,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56件,继续有效30件,废止19件,宣布失效5件,拟修改2件。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我局2万元以上的合同均经法制员和法律顾问双重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189份。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公正好风尚。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农业执法二次改革。根据温岭“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1+6+1”架构要求,我局已对接完成农业处罚21项、水利处罚176项的划转(温政办发【2022】17号、温政办发【2022】42号);按照执法力量下沉要求,已有10名队员分别下沉联系全市16个镇(街道)。全面应用了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证据共享”系统,编制完成专业执法事项清单、农业领域执法指引、“教科书式”执法教案等,按双随机监管计划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严厉实施专项行动护航农业农村安全。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行动、畜牧重点领域隐患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畜牧、动监领域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开展执法巡查285次,立案16件,结案17件(含去年立案,今年办结2件),罚没款9.2万元。开展行刑衔接,查办的3件非法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目录)金豆案件已完成移送公安机关。三是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执法方式方法体系。印发出台《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执法事项清单(试行)》,并在处置农药标签不规范行为时开展应用,按照“两不罚”规则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免处罚款1.25万元。全面推行掌上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省监管方式贯彻执法全过程,全年实施掌上执法即时检查283家次、双随机检查46次、联合双随机12次,出动执法人员660人次。完成省定“监管一件事”7个事项的认领和场景配置,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48项。开展局行政监管事项的履职覆盖,全年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四是高质量处理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尽力组织农技专家、镇村干部和农资行业调委会等精干力量合法合情合理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全年执法队组织相关专家成功调解和处置农业生产事故32起,涉农田面积1550亩,农户78人,挽回经济损失25.7万元。
(三)坚持试点先行,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工作,自2019年列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以来,认真探索实践“党建引领网格治理”,今年完成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善治示范村创建,深化“万村善治”示范工程,今年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申报53个,累计已创建善治示范村164个。三是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建成清廉村居省级示范村居1个,台州市级示范镇1个、示范村居20个,温岭市级示范镇2个、示范村居32个,党风村风家风持续向好。推进“三资”规范化建设,全市634个经济合作社基本实现线上审批支付,实现了从线下支付到线上支付、事后监督到事前监督的巨大转变。同时完成5个村级重点审计,审计涉及金额1.13亿元,并率先将村级财务审计延伸至各类强村公司,实现审计村、公司全覆盖。温岭获评清廉村居建设省级示范县,成为台州市唯一。
(四)坚持深化改革,优化行政服务高质量。一是推进“网上办”“掌上办”集成优化。按照政务优化服务要求,我局开展线上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已开展线上审批3529件,均已办结。二是推进水保补偿费缴费流程简化。与市税务部门密切协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共享水土保持审批管理信息,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按规定转入税务部门,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推行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15天,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建筑许可全流程容缺承诺办理等三个方面,采取了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制度、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能备案即备案实行预审批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方式,以“快速”“高效”“便捷”为准则,推动相关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低风险小型项目1个、参与5个意向“拿地即开工”项目前期对接,并于7月底完成了全市首个“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项目审批。
(五)坚持服务三农,落实普法责任广覆盖。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在温岭农水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宣传专栏,通过图解讲解法律法规,目前已发布6期;开展线上“以案释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以案释法”普法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身边事”诠释法律的过程,让管理相对人有所触动,目前已发布4期。通过农民信箱,不定期发送普法知识,覆盖全市11.6万人,充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二是开展农民学法进文化礼堂活动。在文化礼堂开展“绿色兴农、科技赶集”系列讲座,选择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法律法规、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等百姓关注度高的,并开展趣味问答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目前已开展40期。另外,在农民实训过程中安排一定课时的法律培训,将普法和技术学习有机结合。三是开展大型普法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通过“世界水日”主题春季慢走活动、省级节水标杆学校授牌活动、水源地周边宣传、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活动,强化公众参与节水护水意识。结合安全宣传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4场,展出展板84块,发放宣传资料670份等,有力提升了三农普法的覆盖率和知晓率。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启动、局科室调整后,农业行政执法队机构拟裁撤,执法人员大幅减少,执法力量严重削弱。
二是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工作过程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打造三农法治亮点仍需不断探索。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三农建设全过程,并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一是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持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问题,明确法治建设要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分解法治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清单,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善治示范村创建、三农普法等纳入年度法治重点工作,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形成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做到实施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据,力求决策科学合法正确。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具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周一夜学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通过机关会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等,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同时围绕法治推广抓宣传,大力推进三农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开展了水法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等系列活动,使三农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认真总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我局认真谋划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系统谋划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好2023年局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落实重点举措,切实为中心工作做好法治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工作,重大合同落实合法性审查备案机制,提前把控机关合同风险;严格程序控制,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避免遗漏。做好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立足源头预防,充分运用行政调解等,尽量化解矛盾。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职责,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案件发生后各业务科室与办公室(法制科)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具体参与承办,严把案件审查、答复、答辩、应诉等各环节,确保应诉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案件发生的原因以及工作短板,分类整改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规范强化行政执法。围绕“力争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办案正确率100%”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继续以“绿剑”农资打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检打联动,办好案,震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同时着力提升掌上执法、行政处罚系统应用、监管一件事、“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数字化执法水平。 五是持续开展三农普法。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引,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普法活动。依托职业院校,对农业主体开展适合他们自身特点的技能培训,在培训中穿插普法知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主动送科技送法帮扶,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