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10817303305155/2023-0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服〔2023〕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单位:
- 市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所属单位,各窗口: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23】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2号)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22年度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中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
(一)列入考核的人员
1.2022年12月15日前经同意进入中心各窗口,且现仍在中心窗口上班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2022年12月15日前经同意进入中心各窗口,且现仍在中心窗口上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委)机关工作人员;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中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不列入此次考核的人员
1.市委组织部【2023】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人社发〔2023〕2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列入年度考核的人员;
2.根据其他有关规定不列入中心考核的窗口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完成。
三、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方法和步骤
1.整个考核工作在中心(公管委)党组统一组织下,按支部分别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各科室协助配合。
2.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员对照职位标准和考核内容,进行年度思想和个人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只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每人进行述职。
3.民主评议: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参加考核人员相互进行测评打分,分值占40%。
4.中心(公管委)领导对被考核人进行逐个评分,分值占60%。
5.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与单位综合考评(绩效评估)相结合、机关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等办法确定考核等次,并由中心(公管委)主要领导写出考核评语。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考核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建立中心(公管委)考核领导小组,由林国华同志任组长,潘如云、梁敏勇、陈有望、叶美红、丁世健任副组长,成员为叶金辉、徐仙明、张伟阳、李茜佳、孟聪辉、徐小林、徐小燕、叶琴飞。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美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中心(公管委)将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优秀等次人员有异议,可以向中心(公管委)考核领导小组反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秀等次人员数,分别按市委组织部【2023】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人社发〔2023〕2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
(三)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包括参加考核人员的归类、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结果的使用等,按照市委组织部【2023】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温人社发〔2023〕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考核的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是实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辞退及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调整的基础和重要依据,也是检验衡量每个工作人员平时工作实绩和思想表现的重要手段,为此要求:
(一)切实抓好考核述职工作。
1.列入此次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必须写出一份述职报告,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工作实绩、思想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用电脑打印。打印方法及要求:(1)在电脑上填写好电子版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后直接打印。(2)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并在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的签名处亲笔签字,不能用纸复印。
2.未列入此次考核的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和窗口的临时辅助人员),每人都要写出一份个人小结,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工作实绩、思想状况、存在的问题等。
3.各党支部在个人述职后,将述职报告(考核登记表)或个人小结(一式2份)统一收回交办公室528室。
(二)各党支部、科室、窗口、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规定,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组织和报送工作。
(三)每个考核对象都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虚心接受考核结果,确保整个考核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