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0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要求建立美丽河道建设管护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7 10:27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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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美丽河湖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和城市品质,让市民享有更多生态环境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市自2018年至今,加快建成了一批美丽河湖,同时全面开展河湖长制工作。2022年,经温岭市审计局审查发现,美丽河道项目工程完工后缺少相关管护。为全面完成审计整改,持续巩固美丽河湖建设成效,各镇(街道)要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加强已建成美丽河湖及农村河道的常态化长效管护,实现标本兼治、长治长美。请各地在2023年2月10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美丽河道建设管护工作方案,并报送至市农水局审核。
联系人:袁向阳 68688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月16日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