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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信息】关于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16 16: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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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收悉。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1号,用地面积73亩,总建筑面积49047.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400万元,计划2023年4月投产。达产后可实现产值18165万元(2020年可比价为18003万元),工业增加值5336万元(2020可比价为5289万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由台州市英锐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我局已委托浙江经茂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对《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节能评报告书》进行复核,经研究,同意项目通过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等文件精神,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区相关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要求。

二、对照《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国家发改委44号令)、《浙江省节能审查办法》(浙发改能源[2019]5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事项的通知》(台发改能源[2019]115号)等文件规范,项目评估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基本准确适用,提出的有关节能设计思路基本遵循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项目采用的能源种类为电力、耗能工质水。依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达产后年需用电量689万千瓦时,年需耗能工质水0.54万吨,年综合能耗按等价值计算为1951.66吨标准煤,按当量值计算为848.17吨标准煤。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表明,用能品种选择合理,能源供应基本可靠。

四、本项目采取各项节能措施后,按设计能耗水平2020年可比价计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69吨标准煤/万元,按现价计算为0.366吨标准煤/万元,低于2020年温岭市规模上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现状值0.47吨标煤,低于2020年台州市规模上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49吨标煤,低于浙江省“十四五”期末规模上企业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准入值0.52吨标煤。

五、你公司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齿轮及5万台套电控四驱分动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要求组织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主要用能工艺等进行调整,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六、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