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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温岭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包括工作信息60条、财政信息4条等。截至2022年底,“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0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公开要求,按规定时限把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及时公开,接受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群体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度。涉及重大决策、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均主动在政务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民宗局依申请公开采用全免费的形式,无偿为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组织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民宗领域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局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事项复核、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由经办科室结合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发布审核程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照《条例》要求,把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作为民宗系统政务公开强基工程抓实抓到位。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策文件、政府决策、规划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通过“温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众号同步发布,扩大公开力度。做好门户网站的集约化管理,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加强平台管理,建立健全民宗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重要舆情、热点信息、突发事件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官方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权威、快捷的优势,统筹推进信息公开、舆情引导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信息员,严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结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结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2.重复申请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3.其他 | / | ||||||||
(七)总计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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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温岭市民宗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不够全面深入;二是部分信息的公开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对此,我局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提升。提将政务公开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