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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温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栏目更新频率的要求,及时更新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计划总结、提案办理、社会治安、采购招标、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内容,确保鲜活性。2022年,根据人事调动及时主动更新完善我局领导成员、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同时,公开了政策文件信息4条,政府决策信息4条,通知公告信息25条;计划总结信息6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信息6条,政协提案答复信息7条,社会治安信息10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网络申请数3件,信函申请数4件),均已按规定时间进行了答复、办理和反馈。其中,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未公开答复数5件(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属于内容不够具体让申请人补充未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对全局所有政务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最大程度提高政务透明度。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共9064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525663条,方便群众查询知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借助“温岭公安”微信号、微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678条,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及时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信息栏目要素齐全、更新及时。加强政务媒体管理,统筹推进微博、微信、抖音等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适应第三方评估外部驱动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发送的第三方评估问题细目,积极整改,逐步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网站建设维护,巡查网站上有无存在无效链接、错别字或词、信息泄露等情况,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256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064 | ||
行政强制 | 3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9.40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33 | 1 | 26 | 6 | 66 | 7 | 2 | 9 | 12 | 1 | 1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2022年稳步开展,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改进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还需要增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市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核关,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保质保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网站、微信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公开信息,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
(二)健全机制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同时,建立网上巡查机制,落实人员对新媒体和网站信息运维更新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提升队伍能力。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同时,紧密围绕信息公开格式、体裁适用等常用业务知识,加强交流探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279.4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