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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温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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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栏目更新频率的要求,及时更新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计划总结、提案办理、社会治安、采购招标、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内容,确保鲜活性。2022年,根据人事调动及时主动更新完善我局领导成员、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同时,公开了政策文件信息4条,政府决策信息4条,通知公告信息25条;计划总结信息6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信息6条,政协提案答复信息7条,社会治安信息10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网络申请数3件,信函申请数4件),均已按规定时间进行了答复、办理和反馈。其中,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答复数2件,未公开答复数5件(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属于内容不够具体让申请人补充未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对全局所有政务信息做到应发尽发,最大程度提高政务透明度。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共9064条,行政许可决定信息525663条,方便群众查询知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借助“温岭公安”微信号、微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678条,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及时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做到信息栏目要素齐全、更新及时。加强政务媒体管理,统筹推进微博、微信、抖音等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新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适应第三方评估外部驱动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发送的第三方评估问题细目,积极整改,逐步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加强网站建设维护,巡查网站上有无存在无效链接、错别字或词、信息泄露等情况,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6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64

行政强制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9.40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3

1

26

6

66

7



2

9

12



1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2022年稳步开展,但对照上级要求还是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改进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还需要增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市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核关,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保质保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网站、微信等平台功能建设,利用有效的途径与方式公开信息,确保群众能够及时知晓、了解。

(二)健全机制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同时,建立网上巡查机制,落实人员对新媒体和网站信息运维更新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提升队伍能力。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同时,紧密围绕信息公开格式、体裁适用等常用业务知识,加强交流探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279.4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