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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1: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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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95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布4810条。

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93件,同比增长116.9%,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方面,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件,未发生结果纠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6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1

1

0

0

0

0

1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3

0

0

0

0

0

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6

0

0

0

0

0

4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7

1

0

0

0

0

8

(七)总计

190

1

0

0

0

0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0

3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需继续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管理、细化职责分工、催办督办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管理,确保按时保质回复。

改进措施:我局将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提升法治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统筹全局相关工作;二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各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强协调与督促督办,确保不因超时限引起诉讼;三加大信息公开动态转换力度,进一步打通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转换渠道,将依申请较集中的信息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该办法,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全年共发出缴费通知书7份(共计金额4930元),其中3份申请人按期予以缴费(共计金额310元),我局按规定予以答复,2份因申请人逾期未缴费(合计金额4170元),依据《条例》规定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另有2份申请尚待缴费中(合计金额450元)。